贵州师范学院网络文明行动准则
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网络建设;提倡先进文化,摒弃消极颓废,促进网络文明健康;提倡自主创新,摒弃盗版剽窃,促进网络应用繁荣;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提倡诚实守信,摒弃弄虚作假,促进网络安全可信;提倡社会关爱,摒弃低俗沉迷,促进青年健康成长;提倡公平竞争,摒弃尔虞我诈,促进网络百花齐放;提倡人人受益,消除数字鸿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一、提倡正确导向,反对不良网风。
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摒弃违背公众利益以及背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不良网风。
二、提倡遵纪守法,反对违规违纪。
要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办网,传播合法内容,杜绝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三、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在通过网络进行交流时,仍要礼貌待人,不使用脏话;要态度诚恳,不欺诈他人;要遵守礼节,不随心所欲。要尊重他人,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四、提倡先进文化,反对落后文化。
要把互联网作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社会发展的健康内容,不为有悖人类和社会进步的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五、提倡格调高雅,反对低级媚俗。
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坚持高品位、高格调,抵制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摒弃低级趣味之风,净化网络环境。
六、要崇尚先进文化、尊重科学精神。
弘扬社会正气、陶冶美好心灵,用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作为我们开展网络文化活动的精神源泉。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七、要增强网络道德意识,知荣辱、辩是非、施美德。
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尊重知识产权。
八、提倡团结协作,反对损人利己。
要努力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自觉维护我国网络媒体的良好发展环境,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有损单位形象的虚假、低俗信息,积极主动地利用互联网对外宣传本校,展示良好形象,扩大影响力。
九、要自觉遵守《文明上网八项基本准则》《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以实际行动捍卫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