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
一、 为扩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互联网上的影响,更好的发挥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的重要手段;是依靠群众壮大网上正面声音,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热爱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愿参与网络文明宣传活动的社会公民。
四、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旗帜,以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为目的,广泛传播先进思想和精神文化理念,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不断提升我校师生的网络文明素养,营造和谐文明社会环境。
五、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愿参加网络文明传播队伍;要具备较好的思想文化素养和文字写作能力;要有一定的网络宣传策划能力,能够娴熟运用网络传播工具和传播手段。
六、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应遵守网络文明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得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或违法的活动,自觉维护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对网络文明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批评。
七、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应做好日常传播工作,主动收集整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内容,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围绕党和国家出台的新政策、社会发生的一些事件或问题、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等,撰写重要稿件和评论文章,经常浏览主流文明网站,及时捕捉新闻热点,参与网上讨论,倡导文明风尚。
八、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在主流文明网站(如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开通博客和微博,注册重要论坛帐号。积极撰写传播文明的博文、评论等,参与微博传播及论坛、跟帖、转载等网上讨论,每人每月不少于3条。
九、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及时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亮点工作和特色活动,在网站上发布动态,扩大社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